國立台灣工藝研究中心為培養與鼓勵青年投入文化創意產業,並持續吸收拓展經驗、新知,
甄選具發展力之陶藝相關創作者赴西班牙,以定點駐地的方式深入當地生活,進行實作研習與參訪,
開闊國際宏觀視野。
一、駐地期間:駐地交流時間為民國100年9月至11月底間,獲補助者需在此期間完成30至60天
之駐地創作計畫。
二、駐地單位:提供駐地研習有下列四單位,每單位提供一-四位名額。申請者請依自身創作方式
及需求,選擇其中一單位為志願,並撰寫創作計畫與目標。(本年度獎助之四位名額將視審查
結果後互為流用或從缺)
(一)馬德里市立陶藝學校Escuela de Ceramica Francisco Alcántara
(二)馬德里市政廳陶藝工作室Escuela de Cerámica Moncloa
(三)塔拉維拉∙德雷拉那藝術學院Escuela de Arte Talavera de la reina,
合作陶藝家Fernando Garcés
(四)愛維勒斯陶藝學校Escuela Municipal de Cerámica de Avilés,
合作陶藝家Jesús Castañón
三、補助名額及項目:
(一)預計獎助4名,每人補助最高總額以新台幣240,000元為上限。
(二)機票費:台北至西班牙經濟艙機票來回1張,核實支付。
(三)生活費:每日201美元(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:
西班牙馬德里)×30日×29(暫定匯率)≒ 新台幣174,870元,
依出國前兌換之匯率調整核實支付。
超過30日以上者,自第31日起,每日生活費以8折計算。
(四)保險費:保險額度以新台幣四百萬元為上限(檢據核銷)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以具陶藝技術及從事陶瓷工藝創作者為優先。
(二)具中華民國且設籍於本國之國民,年齡四十五歲以下,且非在學學生,
男性須役畢或依法核准免服兵役。
(三)申請者應具備下列條件:
1、需具備英文或西班牙語言溝通能力。
2、同意配合駐地工作室與學校單位所訂定之規則,並樂於溝通協調。
3、需具備獨立生活與完成陶藝創作之能力。
4、需具備撰寫駐地計畫與成果報告之能力。
甄選報名表繳交截止日:100年6月15日(星期三)
詳情請見
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http://www.ntcri.gov.tw//zh-tw/Activity/Content.aspx?Para=776%20&Control=3&Page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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